|
| 欢迎来到海南省文昌市人民医院网站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人组织的本次采购投标活动。 2.合格的投标人 2.1 凡有能力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投标单位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2.2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的条件。 2.3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3.投标费用 无论采购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 法律适用 本次采购活动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5.l 投标人在开标前未对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5.2 本采购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的组成 6.l 采购文件由六部分组成,包括: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表1:初步审查表 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 6.2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采购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6.3 投标人必须详阅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投标人若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所造成的负面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采购文件的澄清 若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有疑点,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传,下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同时采购人有权将答复内容(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来源)分发给所有购买了同一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8.采购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8.l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均可对采购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 8.2 对采购文件的更正,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更正公告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8.3 当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为准。 8.4 投标人在收到更正公告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正式书面回函采购人。逾期不回的,采购人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更正公告。 8.5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了同一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9.l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 9.2 投标人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译文为准。 9.3 除在采购文件第五章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9.4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l 投标文件格式按采购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 10.2 若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1.投标报价 11.1本次采购采用分项目承包方式,因此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各子项目的全部货物、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 11.2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12. 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及形式 13.1 投标文件一式贰份,固定胶装。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13.2 投标文件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执行,每份投标书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3.3 投标文件正本中,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13.4投标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公章。 14 本次询价不设投标保证金。 15 本次询价不设履约保证金。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6.l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投标专用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投标专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 16.2 投标专用袋(箱)上须按采购人提供的格式注明: (l)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 (2)分包号(如有的话): (3)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 16.3 投标文件未按第 16.l和 16.2条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人不对投标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16.4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备有一个“唱标信封”,并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入该信封,再将其封装于投标文件正本封套内: (1)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的开标一览表; (2)投标函。 17.投标截止时间 17.l 投标人须在采购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采购人规定的投标地点。 17.2 若采购人按8.5条规定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l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使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内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9.2 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第15条规定签署,正、副本分别密封,并按第 19.3条规定标记,还须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修改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规定的投标地点。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终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 19.3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修改投标文件。 19.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五、开标及评标 20.开标 20.l 采购人按采购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采购人代表、采购人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0.2 投标人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采购人有权要求参加开标的代表持本人身份证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未派授权代表或不能证明其授权代表身份的,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处理不承担责任。 20.3 开标时,采购人、公证员(如有)或投标人代表将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公布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采购人将作开标记录。 20.4 若投标文件未密封,采购人将拒绝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0.5 按照第19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拆封。 21.询价小组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2人(或以上)组成,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侯选人。 22.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2.l 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条件 (2)投标文件递交情况:正本和副本数量 (3)投标文件签署情况 22.2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 (2)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 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无效。 22.3 所谓偏离是指投标文件的内容高于或低于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投标人所投标的范围、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询价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无记名投票同意。 22.3.1 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2.4 询价小组在初审中,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 22.4.l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4.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2.4.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4.5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 在评标期间,询价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和技术人员按询价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标。 23.2 询价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 23.3投标供应商不按询价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23.4 并非每个投标人都将被询标。 24.评标及定标 24.1 采购人、询价小组分别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4.2 询价小组按采购文件“第六章”中公布的评标办法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最低投标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24.3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5.评标过程保密 25.l 在宣布中标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文件和中标意向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5.2 投标人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5.3 在评标期间,采购人将有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进行联络。 25.4 采购人和询价小组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也不对评标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 六、授标及签约 26.定标原则 26.1询价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根据评标办法推荐出一至三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要求提供的)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或者是询价小组出现评标错误,被他人质疑后证实确有其事的,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文昌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 2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7. 质疑处理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8.中标通知 28.l 定标后,采购人应将定标结果通知所有的投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8.2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人,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并同意接受(若到采购人领取则无需回复)。 28.3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9.签订合同 29.l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否则给采购人和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9.2 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9.3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全文未尽,详情请点击全文下载查看全部内容。 |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昌市人民政府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 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版权所有:海南省文昌市人民医院 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42号
办公室电话: 书记信箱:wcsrmyy_secretary@163.com 院长信箱:wcsrmyy_director@163.com 备案号:琼ICP备15003283号 |